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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111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471
再次感謝各位大大們的回覆。

關於賣身契的問題,這在之前不是問題,年輕嘛,每次換工作都是跳到不同領域的軟體公司,跳到相同領域的公司,至少會隔一間以上公司的工作時間,而且所有的程式碼一定不會參考舊有程式碼而直接重寫,所以沒有這問題。

至於新型專利嘛,因為會扯到一些硬體層面的東西,而且在審查上會比發明專利鬆一些,才會有申請新型專利的想法,不過後續若有申請的機會的話,還是申請發明專利為優先就是。

說到創新,相信 "以後的我" 是辦得到的,至於 "現在的我" 先胡思亂想一下絕對是沒問題的。
舊 2013-09-15, 10:12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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