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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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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請問歐美與香港的"陪審團"(陪審員)

引用:
作者revive3388
陪審制不只一種...記得有有大陪審制跟小陪審制....台灣我看以前是說採專業陪審制,是很好聽....實際上應該很不怎麼樣...

華人的東西就是喜歡東採西補,像我們的憲法就是孫文的"中"加"西",然後說"獨見創獲"~~

司法改革 陪審、參審應一併推廣
作者: 尹曉春 | 台灣醒報 – 2013年7月24日 下午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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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 陪審、參審應一併推廣
【台灣醒報記者尹曉春台北報導】為了阻止無辜者受害、犯罪者逍遙法外、與「恐龍法官」草率判決,民間司改人士24日在記者會中呼籲司法院,應同時推廣「陪審制、參審制與裁判員制度」,並在實證研究後,提交相關報告到立法院,而非只聚焦於觀審制度。
「改革不要玩假,我們要人民真正參與審判。」鑑於台灣司法體制長期未臻完善,離譜判決一再出現;「抗議司法院無視立院決議與民間司改聲音」24日呼籲司法院,立即執行立院決議,同時推廣觀審、陪審與參審等制度,評估各個制度在台灣試辦的可行性後,交由人民決定。
立法院痛批司法院浪費人民公帑,邀請代言人與樂團的作為來推廣觀審制的作法,並在四月間決議,若司法院有意讓人民參與審判,應同時推廣「陪審制、參審制與裁判員制度」,並在經過實證研究後,提交相關報告到立法院,而非只聚焦於觀審制度。
「全世界沒有這種讓人民參與審判,卻不能作決定的制度。」陪審團推動聯盟召集人鄭文龍律司表示,司法院推行的觀審制度,雖有5名觀審人加入審判,但他們並無實質決定權,只是淪為看戲的角色。這並非真要改革,而是在反對改革。
立委田秋堇指出,立法院4月29日作出決議後,2個月來,司法院的各種宣傳與計畫,仍僅專注觀審制,視立院決議如無物。司法院若有心改革,應清楚讓大眾認識各項國民參與審判的制度,應立即執行立法院決議,做觀審、參審、以及陪審制度的實證研究與模擬審判。
雖然司法院在立院4月份作出決議後,曾舉行兩次參審制的模擬法庭,但親身參與的國法會理事長張靜認為根本沒有實質效果。
永社常務理事吳景欽副教授指出,台灣因為缺乏人民參與審判的經驗,要開始建立較多阻礙,但若司法院獨鍾於全世界獨一無二的觀審制,而不全面評估觀審、參審、陪審、甚至日本的裁判員制度,改革根本就是玩假的。
圖說:民間司改人呼籲司法院,應同時推廣「陪審制、參審制與裁判員制度」(Photo by 尹曉春 / 台灣醒報)


新聞參考


真的要改革 除非又站出25萬人 上街頭 因民意 立法委員下去修法才有用

不然以現階段制度 要改革 很難

法官群會第一個抗議 說這是侵害 剝奪 法官的獨立審判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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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很感謝你了 -----------
舊 2013-09-07, 09:40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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