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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rstorm-2
我發言中請特別注意"做出好成績"這幾個字, 然後反過來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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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認同、但現在我不認同那樣的說法
我想問題不在好成績
公務部門和私人機構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私人機構本來就是為私利的存在、你的公司願意這樣搞那是你的自由
因為損害也只是你公司的事情、與公眾利益無關
政府部門卻是要以公眾利益為優先、而非圖利自己的存在
如果做事講特權利益而不講公平、那給後世會帶來極大的麻煩
不公必然會帶來不滿、無論你帶來多大的利益
特別是一個政府以利益導向為至上時
你要如何說服群眾要不講利益的支持政府!?
這就是北宋王安石改革後面臨的問題、間接造成北宋的滅亡
你試想你組識裡面充滿對你極度不滿的人
你是私人公司、你可以炒掉他們,讓他們對於你的組織(公司)再也沒有影響力
你是若政府、你難道能以炒掉他們來排除在你的組織(國家)之外嗎?
他們永遠會流動在你的組織中伺機而起,輕者消極不合作、重者武力反抗
即使你用白色恐怖的手法、那也會埋下更深的禍患
如同現在台灣仍無法脫離228的影響
苗栗王為什麼會受到非議、根本原因還是他操守上沒有信用
來路不明的房產(wiki)、上任一年內還完五千萬負債、莫名補償地的好運氣(媒體)
無論他做什麼事情
大眾永遠都會質疑他假公濟私,只為圖利自己而非真正是為了公益大眾
這樣這種人從政做事還能有多大發揮!?
就實際例子上,一個才能不高的清官、也許會為國家帶來損害混亂
但是有一點、也是身為一個政府存在根基最重要的一點
那就是民心不會對他有怨恨、政府依然可以握住民心
這是再有才的貪官也做不到的
張伯行、司馬光、海瑞死的時候,盡管他們才能不高
數萬百姓主動為他們吊喪送行,如果一個政府底下的官員都有這樣的聲望
試問有誰可以以利誘之、推翻作亂
再放遠一點,在明朝最危險之時挺身救國的于謙冤死時
連陷害于謙的政敵部下、也敢在于謙的行刑之地酒祭痛哭
處罰歐打也不能阻止
于謙冤死後,明朝皇室再逢曹氏之亂時
孫鏜求援有家丁的大臣沒人要理、靠騙的才募得二千士兵來平亂
兩者差異有多大
我想把奉公價值和私人利益追求混淆不清
是華人文化中非常缺乏說明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