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
其實客服怕的不是你罵三字經五字經,也不會怕口出惡言。
更看不起動不動就搬出「消基會」的客人(這代表他們自己連自己想搬的救兵是啥都不知道,有啥好怕)
這個情況,事實上是台灣大特約中心非直營經銷搞的包。
想搞狠,直接開車去堵該店,要店員賠錢解約,業績也是他們在賺,干可憐的188客服屁事,不解約就坐在他們店門口一整天,有客人上門看手機就直接拿出合約這個業務用電風扇騙人綁約,看他們店還有沒有生意。
怨有頭債有主,看一堆人以為罵客服就好,結果也沒罵出什麼。
這種事就不太可能發生在直營店。
= = = = = = = = = = = = = = = = = = = =
回正題:解法個人建議
1.看該門號有綁401+299上網,通常是智慧型手機才會綁這種合約,請問您母親有用智慧型手機嗎?
當然台灣大的系統可以看的到您母親用的是什麼手機,因為只要sim卡插上,系統就會自己去抓手機的型號,並確認是否有用這個門號上網。
可以核資後與客服確認該門號是否有上網。
2.只要確定用的不是智慧型手機,也沒有上網,即可表明當初特約門市人員(最好查出全名,店名店代),合約書上會有經手人(即業務)並無告知合約相關細節,也未告知違約金費用,未盡「善盡告知」的義務,當然您的母親知道每個月要付700的電話費才換一台電風扇,如果不想付還要付近萬的違約金,正常消費者即便是年長者也不可能會想綁這種合約。
3.告知客服你的目的,因已不符合善盡告知義務及公平原則,故你的目的是要主張新合約作廢,追回該不良經銷商獎金,必要時徹消該店點代辦業務。
4.通常表明了上述三項,客服主管大多都直接出面了,通常事件就結束。
但是如果是遠x特約中心,我幫我阿姨處理過一次這類的案件,遠傳是從頭硬到尾。就算搬出「消保法第四十三條」跑調解,後面所花的時間與錢還有心力還真的不符比例原則,後面乾脆手機錢賠一賠,直接NP斷絕x傳的來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