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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b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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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9
引用:
作者sd640801
給 樓上 #16 你應該沒有復健過

我這兩年在省苗每天復健

掛號門診,拿一張單子,那張單子可以復健六次
要支付 320 元 ( 包含六次中的第一次 )

第二次到第六次,每次 50 元

六次用完,要再重新掛號,拿單子

*

理賠爭議,剛看了一下分析一下

問題出在舊商品,新商品,條款紀載不同
( 應該當時健保制度規定的問題,甚至說當時根本沒有健保 )

93 年以後的商品條款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保險責任開始後的有效期間內,經醫院診斷確定罹患癌症,未住院而在醫院接受癌
症門診治療者,每日門診本公司按每一投保單位伍佰元乘以約定投保單位數後計得之金額,給付「癌
症門診醫療保險金」。
前項治療,如有同一療程內實施多次治療情形者,以一次門診計算。所謂「同一療程」,係指依行政
院衛生署最新公布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的規範,對於同一診斷需連續施行治療者而言。
「癌症門...


這是原保單條款
不是保單補發
舊 2013-08-16, 09:11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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