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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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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本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680
引用:
作者whales4
告不告的成這是法官的事~每個案件都不同的。
但沒事去鬧個網友 個人認為這樣就有失厚道了~
就像苦主說的:和你很熟嗎?

能不能告得成確實是法官的事情
但如果真的要提告得用什麼理由?!
舊 2013-08-15, 01:54 PM #1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ㄧ本道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