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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2013-08-15要去車禍的調解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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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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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怎麼很多人都忽略這條
[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
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
車道數相同時,才需要看後面的條目,也就是左邊車讓右邊,這案子光是支線讓幹線對方
就輸了,對方為肇事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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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2013-08-15, 01:0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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