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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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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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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斯圖亞特
沒恐懼∼頂多就兩人互告∼
但施主這樣是幸災樂禍?


當然要幸災樂禍一下啦!事不關己阿!

網路相殺的是樓主 vs 某人

又不是我們

就算在現實生活

這種情況

也不外

1.2人互告 浪費金錢時間 全部無罪

2.兩人互砍 一死一傷 等等

3.一方被告民事有罪成立(刑事很難成立)
反正兩邊閒閒沒事幹 花錢花時間 去跟法官聊天 賠償金還不夠付訴訟費
結果兩邊個性都還是不會改


只要不要砍到我們就好了

會玩遊戲玩到互相口出惡言

符合樓主在pcdvd 的表現

確認沒有被盜帳號

結案!!

__________________
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Get busy living, Or get busy dying.

因為我是和人類不同的生物啊。雖然降低身份當了卑下的軍人,但其實我是閃亮星星中的高等生命,到了二十九歲就會自動倒退越來越年輕。然後等到了十八歲又會自動停止返老還童,逐漸增加歲數,等再到二十九歲為止。一直這樣重複著。

——by奧利比·波布蘭《銀河英雄傳說》

偉大的人將火種傳給後人...大尾的人將他據為己有

(從M01偷來的簽名檔)
舊 2013-08-15, 09:38 A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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