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lyu00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53
引用:
作者豆子
很多年以前 我有到新店的-4暑期打工
當店長的姑姑就有吩咐 客人不要的發票一律撕破 如果保留被發現一律會被革職
我不知道為何不可
但是有可能會有店員保留下來自己對獎 但是如果被國稅人員發現 那國稅人員可能會認為你是要逃稅作帳用的
而店員也可以用顧客沒拿的發票 轉手拿給 下個顧客
超商算是很嚴厲的地方都可能有人惡搞了
那其他地方呢 我相信更有


你說的這個,真的在我家旁邊一家大餐館過去常常作,常把顧客沒拿的發票轉手拿我,不過可能是稽查變嚴了,現在比較少看到。
拿發票對獎沒什麼吸引力,越來越難中獎。

連這點小錢都要計較,國稅局是沒事幹嗎?
舊 2013-08-14, 07:11 PM #3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yu0002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