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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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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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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iss lwu
我怎麼會被打臉?腦筋清楚的人看到下面的就會了解。

軍法是有罪推論。長官指導很有效。
宏案留在軍法系統哩,真相也許不是很明白。但是在社會壓力下,判幾個涉案者重刑是很有機會的。國賠金額也很有討論空間。

宏案進入司法系統之後,刑事案件都是無罪推論。不管你是軍檢或桃檢只要提出的證據不嚴謹,法官一定輕判的。家屬有能力提出證據嗎?想靠上媒體喊冤那一套在司法系統是吃不開的。洪家可以哭出證據來嗎?

你不能證明被告有罪,被告就是無罪。被告不需要證明自己無罪。這是刑事案件的原則。

大部分人錯在認為軍中黑幕重重要進入司法體系才有機會洗冤,但是被鬧大的案子卻要在封閉的系統裡才有機會得到法律以外的正義。

有心人知道大眾不明白軍法和司法的差異,就順水推舟把此案推入司法體系。軍方反而全身而退。

你不相信沒關係。繼續看此案的發展吧。



重判輕判根本不是重點,而且判的過程符不符合公平正義
所謂受長官影響很重、本身一點都不符合公平正義

如那精美的江國慶案

我知道移到一般司法應該很多人可以獲得比較輕的判決
但是比較輕不代表不對


重點是移到一般司法後、以後軍中也不能利用軍檢當擋箭牌
去掩護特定人士、或者是坑害無辜
雖然台灣司法公信力也不怎樣,但第三方總遠勝過軍人自己人亂搞
不太可能搞出像曹檢那種脫序行為

如果洪仲丘事發時、檢調可以馬上進入營區查證關押相關人士
也不至於鬧到現在這個樣子
舊 2013-08-07, 10:29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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