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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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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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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實際的狀況而言,一般司法體系法官對刑案被告的犯罪認定是極嚴格的,一切講求證據,很多時候因罪證不足而定不了罪。洪案很多證據在軍檢偵辦期間就莫名其妙消失了,所以審判期間才移到一般司法體系,我可以大膽預言,結果反而會對被告有利許多。

不過這次軍審法修正,個人認為還是朝一個好的方向前進。未來非戰時,案件在偵查階段就會由一般檢調單位偵辦,不會有軍檢偏私的問題,更不會有這次洪案嚴重疑似滅證的情況。

至於後續司法資源如何分配、現有軍檢審人員如何安排,雖然是難題,但也可視為是技術上的問題,無損這次修法在大方向上的正確性。

近來許多媒體也出來評論,說一般法官不懂軍中文化,恐更阻礙審判的公正;或是指出修法會動盪軍心與軍紀;或更有許多軍方耆宿發出的憂慮。我想評論如果是發自內心者,寫評論人一定沒當過兵;如果不是發自內心,則具備一定立場則是想當然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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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3-08-06, 06:57 PM #1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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