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IL-2
嗯 我理解你說的東西,但是我沒辦法接受
如果是古代, 文明一點的方式是我找你出來決鬥, 你把我殺了來證明你是正義
野蠻一點的方式就是大家各去回去烙人, 打一場仗來決定誰才是正義,如果這場仗的規模大一點那就是全面內戰或國際戰爭
但是每隔一段時間都要打一仗來決定誰才是老大, 所以我認為民主投票的方式比較好
大家寫下一個共同規範, 在規定的時間以規定的方式 用投票來取代打一仗
|
講法制這種東西、其實是很有趣的
不同於秦朝、要求全體臣民都要知法
所以陳勝吳廣的抗秦起義
並沒指責法律不公、而且指秦法太苛
如果秦法沒有動不動就砍頭
陳勝、吳廣、劉邦根本不會有當初造反的動機
台灣的教育體制中、是沒有教國民該如何利用法律保護自己的
這也是統治階級利用知識障礙保護自己統治安全的手段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一推居高位而玩法、弄法、壞法,而無所忌憚
因為他們可以引用隨意引用設立有利於他、遮蔽不利於他的法律
一般人民是很難究這方面對抗這些政治人物的
就像有幾個人在乎台灣總統的參選資格比美國總統還高
一個民主國家、99%的公民竟然都沒有資格參選總統
有比這個事更荒膠的嗎?
就這種文化背景下、百姓對政府的正義關係不能只講合不合法
因為本身立基就不公平
我更注重的是公平維護及政治人物的以身做則
今天洪案偵辦的問題並非合不合法
要講合法、這些公務人員絕對可以引出一大堆東西說他們依法有據
而且我相信就現在的情況,那些混蛋要是被從軍事法院移到一般法院的話
被判無罪的和輕判的機會絕對會比在軍事法院高
問題是在政府處置作為、給人民明顯充滿的不公平感
昨天才會二十萬人上街頭抗議
而總統面對這個問題時、竟是逃到嘉義逛大街
有時人民要求的並不是政治人物要有多精明能幹、而只是能不能做到公平無私
像:張伯行、司馬光、海瑞
老實說他們政務才能並沒有多高、有些還可以用昏庸來形容
但是他們過世時、送行追悼百姓可是數以萬計
比很多皇帝駕崩還風光
因為他們做事常常不計較自己的利害關係、而且以身做則
例如張伯行敢鬧大飢荒時私自開官倉放糧給災民(同時他也賣光家產救濟災民)
在清朝這種事是可以砍頭的
張伯行申辯說
饑民戶口皆可查考,非敢自肥,難道可以坐視各州縣災民流離死亡而不救? 官倉有餘粟,田野有飢莩,才是本官之罪,如果說賑濟災民有罪,那麼將來山東各官都以此為戒,把官倉糧米看得比百姓生命更重,其危害就不可言了。
律法施行若離開的公義、這個政府在人民心中還有正當性嗎?
泰國的問題也一樣
統治者失去了公義才被人民所推翻,但是動亂會持續下去
也是因為繼任者沒有足夠的公義作為可以使人心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