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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他之繩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1,145
IL-2兄,
不是我不引你的言,而是引言無法包含你所有的言。
既然我就在你下面,那就這樣吧。不難理解。

人民的意志能否推翻政府?
我想先從國家開始。人民為了自己的安全成立了國家,這是前提。
然後政府出現,執行國家的意志。
如果一個政府無法保衛人民,這個政府存在的意義?
當政府忽略了大多數人的福利,而成就少數人,政府存在的意義?
看著主題,「小老百姓該如何自保」
如果我們成立了國家,由政府來執行細項,結果是我們還得防著政府。這政府到底是用來做啥的?這裡我就不用那些血淋淋的字眼比如防著政府操死我的小孩,奪走我大埔的屋產等等了。你知道的。(不過我還是說了,真壞)

法律是個很好的參考,經常也有人說惡法亦法,有至少比沒有好。這是事實。有個規章至少比沒有規章好。
但是,這個說法經常用來犧牲部份人的權益,而合理化了。
我們必須要問,犧牲誰的權益?我們自己能否接受?

如果法治本身,只是用來要求別人犧牲的藉口,那麼他法治不法治究就是個藉口。有了這個藉口,讓社會看起來比較和諧、文明,其實只是讓某些人睡覺睡得比較心安罷了,把問題延到以後罷了。
譬如我們也可以用證據、用起訴,來要求洪仲丘家庭閉嘴,畢竟該起訴的人也都起訴了,證據也都像高裝檢的多餘槍機一樣埋在某地的沙土裡沒了;畢竟總統也沒幹過壞事,下一個接班人搞不好幹的壞事更多,這些這些那些那些理由來要求洪家犧牲一下,不要動搖國本。延一下嘛,事情會有轉機的。不過我們也延一個月了,這個月是怎麼樣的你也看到了。這個僵固的體制,是無法用一般的方式來溝通的。豬如果是可以溝通的,他就來當人了,怎麼還會當豬呢?操,畜生。

很多的事件,是犧牲掉底下人的權益。如果犧牲這些權益,能夠換來社會一片光明,那也就吞了。但是如果這些體制,是犧牲掉我跟孩子的未來,而且還看不到光明,那當老爸的還鳥著不吭聲就乾脆去死死算了。很多事情在此無法一一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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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人走者,卻困在原地
多少人活著,卻如同死去
我想說的都在

跟這
停權中
舊 2013-08-04, 12:07 AM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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