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lilidg (虎虎生威)
作為426來和大家交流交流了
大陸主要是2007年1月1號新頒布勞動法開始執行﹐在這個法律執行前
人大通過後﹐媒體狂轟濫炸了一年多﹐在我們這個落後的社會﹐靠
標語﹐靠到處張貼公告﹐和發給勞動簡單的小冊子Q&A效果蠻好
因為﹐當時小弟在東莞混﹐從1月1號開始﹐工業園的台資﹐港資﹐日資就比較多
的罷工﹐要求補償先前的加班費
當然也有不幸的﹐廠被人砸了搶了
做到副理的我﹐有時候對台灣老板真的耶很無語
你要求員工責任制、犯錯懲罰扣工時、保守職業操守、保守公司秘密
你呢﹐員工飯菜你調查過滿意度嗎﹖員工上班的機車下雨都淋在雨裡也不想加個車棚
員工宿舍飲水、風扇、都省就省。暑天給員工增加解暑飲品了嗎﹖
雖然員工都是來自落後地區農村﹐但任何人沒有區別。
當他們為了及時發工資圍場的時候﹐您卻忍受不了了﹐我們抗多少壓力
今天7月1號﹐大陸實施勞動法添加了取消 正式員工和服務外包員工待遇差異。
又死一批企業
大陸勞動法和台灣比較主要有幾點區別
1、員工試用期最多不超過三個月﹐否則違反
2、當月薪水最晚不能次月15號後給
3、加班按照節假日或者休息日﹐需要支付二到三倍工資
4、在企業工作超過十年﹐屬於終身雇傭﹐解雇需要支付更多補償﹐最多是前一年平均年薪12倍
5、企業正式員工和通過勞務公司員工同工必須同酬
6、員工是弱勢群體﹐出現和企業異議﹐以企業証明自己沒違法來免責
舉例﹐如果一個員工說他加班沒有加班費﹐不需要自己証明加班﹐企業
要証明他沒有加班﹐否則員工訴求是成立的
7、為避免司法程序太繁瑣﹐勞動權益受損﹐是必須先仲裁﹐仲裁不滿意再起訴
8、零容忍企業違返勞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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