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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aziel
有時候人很矛盾, 不相信法律, 卻又巴著法律不放, 認為 這個那個 是法律保障我的權利,
看到 不順自己意的 又想搞革命推翻, 視法律於無物. 抽絲剝繭一細看, 原來最高標準是
符不符合自己的需求. 以此出發點時, 又與財團官僚何異? 只差在他當了權, 我們沒有,
但私心皆同.
法治與法制不是一天就到完美, 就算周詳的法 也要有適切的人去妥善執行, 邊做邊改,
持續修正, 就是在民主法治體制下該有的行動. 看到幾個不滿意就妄想煽動革命, 卻忘了
自己所處所擁有的一切都建立在法律基礎, 漠視該有的途徑. 就算能革命成功破舊立新,
也只是埋下另次革命的火苗而已. 人民要的是長治久安, 現在縱有不公義與特權的存在,
但透過對公眾事務的積極與監督, 就有機會將之導正. 妄言革命者, 才是辜負已有的民主
法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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