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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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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tl
右轉車右輪進入外側車道長達6秒,左輪進入外側車道長達3秒,以最嚴格的左輪定義,右轉車在轉彎前已經待在外側車道3秒,早已經完成提早變換車道的責任了,此時它就完整擁有該車道路權,這時從後方撞它就是肇事者。
這部右轉車唯一的缺點就是沒有打3秒以上的右轉燈而已,不構成肇事主因,但會因此分擔一點肇事責任。


影片33秒時白車右側輪胎才跨過車道分隔線
37秒時白車左後輪還是在中間車道
38秒的時候就已經超過路口白線,39秒機車就撞上去
很明顯的是從中間車道轉彎的
舊 2013-07-17, 09:53 P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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