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OFUE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0
引用:
作者AndyCandy
這一條有機會...

陸海空軍刑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PCode=F0120001)
第 45 條

長官對於部屬明知依法不應懲罰而懲罰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限度以外之懲罰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或」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是「或」不是「或並科」,搞定軍法官僅需罰金即可解決。
舊 2013-07-13, 08:39 PM #5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FUE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