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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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誣告是非事實,捏造才行吧...
老闆今天拿走已經給員工的薪資袋,只要員工沒說要給他,員工自然可認為是搶奪或是侵占
法院沒判無罪可能是認為老闆"無此" "意圖" 搶奪或是侵占,但是並非員工"捏造"拿走"這薪資袋的事實
怎麼會可以提誣告,不要鬧了
那如果今天檢方把某人視為嫌疑犯不就可以提誣告?? 當然是不要鬧了吧
檢方也是因為多從證據才認為某人是嫌疑犯
不是今天睡醒就說這個人是嫌疑犯好嗎
樓主的案例 除非今天是員工根本沒拿到薪資袋,老闆根本沒發,他說老闆搶他,這樣才可以提誣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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