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新約 舊約 ?
瀏覽單個文章
ILYUSHIN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3
引用:
作者公不
最近生活週遭上的一個例子

2013/6/15的新聞 --- 嬉鬧出人命 兒遭同學推下水溺斃 母:原諒

2013/6/16的新聞 --- 兒子被推下水溺斃 蘇媽媽原諒後還是難忍悲傷割腕

事件的本身可見的有3個主體: 同學 兒子 媽媽

對於基督徒還有一個不可見主體:神

同學是加害者 ----> 從事件後.可知加害者有後悔而道歉

兒子是主要受害者 ----> 已經死亡.不知道是否悔恨

媽媽是間接受害者 ---> 雖然原諒客是內心的痛尚未平復

整件事情對於兒子&媽媽公平嗎?

在一般人看來看似不公平.

可是從虔誠基督徒的說法.

因為神的公義/過去到未來/全知全能的

唯有神才可以評判人

因此基督徒願意將這個將由神去決斷.

自己不能批評

立意雖好.可是活在當下承受痛苦心理的是當下的人們.

這件事情.

同學/親友後續都還是跟媽媽道歉&陪伴著媽媽.好讓媽媽走過傷痛

...


總是我不信基督的理由很簡單,大致上並不是applebread所以說的那些原因,而是如果神是公義的,那這個世界上的紛爭要交給神的定奪,那你要法院做什麼?你要警察做什麼?你要法律做什麼?

以牙還牙才是正確的。沒有賞善罰惡,就更不可能有道德觀的建立!這就是我最後為什麼不相信基督教,由其是基督新教!
     
      
舊 2013-07-08, 06:57 PM #67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ILYUSHIN3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