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haotommy
人家打球雖然是自己要的
但是國家也好歹幫忙的夠啊
立個法有那麽困難麽
只是看政府有沒有心去做而已
企業幫忙國家減稅 國家雖然少拿點錢
但是也是順便推銷自己國家的企業出去
ACER 在國外也贊助不少運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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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條應該已經有針對企業贊助體育賽事進行租稅獎勵了,只是願意去做的企業很少罷了...
營利事業捐贈合於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條規定得列費用,金額不受限制
運動發產條例之意涵及執行簡介
看了一堆網路上的討論、發現有很多人搞不懂「職業」運動跟「業餘」運動的差別,以及政府應當在體育發展上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要炮政府沒有發展完善的體育環境、制度與政策很OK,但要炮沒經費補助「職業」運動選手,這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