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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a88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達達達叔
這種道歉避重就輕

如何取得他人的序號

並且用他人的序號 去領取

這不是可以私了的吧

並且根據歷史 這不是第一次了

檢調應該主動偵辦


檢調是否主動偵辦.....是要看是否為公訴罪吧.......所以要先知道犯了哪一個法條...

像竊盜....強姦....偽照文書等等....這些只要讓檢察官知道了....他們就一定要偵辦......任何一個人打電話或發函給檢察官檢舉都可以....................
 
舊 2013-06-17, 03:17 A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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