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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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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34
引用:
作者n_akemi
我只知道 甲地借乙地還的原意是方便搭乘捷運的消費者在附近活動的設置。 武嶺不在臺北市。 去武嶺登頂不是一兩天的事。如果這是私人租借的車輛,我相信短期租借與長期租借價錢一定不一樣...
但政府推廣不是搞營利,使用者應愛惜資源並體諒其他使用者。

其他耗損、賠錢、規矩都不重要,純粹還是人文素養低落的問題。
要杜絕這種民眾只能祭出罰責並嚴謹租借條約。


淡水也不在台北市內,
你要不要順便批一批?

私人租借的車輛,
短期租借與長期租借價錢是不一樣,
通常除下來一定是長期租借比較便宜。
     
      
舊 2013-06-11, 11:52 AM #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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