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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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C212
如果您只是在意這費用的不平等...
羅男表示,「好的車、堅固的車,我覺得就不要怕人家騎,我很願意付市府,我很願意賠償市府,如果他要賣我一台,我也可以跟他買,我可以買10台,然後組個YouBike車隊,只要他不介意的話。」
羅姓名眾也沒有據理力爭適法性,
也表示願意賠償了,那您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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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是賣車商嗎?還需要他來宣傳車子堅不堅固?
這就是得了便宜還賣乖,這樣搞以後市府要麼減少ubike數量,要嘛把這種鑽漏洞成本加諸到其
他安分使用者身上,要嘛就訂定更嚴格的損壞賠償條款,這一切一切都是他造成的,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