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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dbo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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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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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a123
您是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是吧?

我倒是覺得也沒錯啦~
畢竟都要出租腳踏車了,
人家也沒拿去當潛水艇或拖拉庫,
就法上倒是沒有錯,
不過就理上講當然是太過份了。

但...我是覺得不用因噎廢食啦~
畢竟這種怪(神)人不是到處有,
不需要為了這些人還去弄的大家很不方便。
北市府要不要逆向操作啊?
乾脆請他代言一些提倡全民運動的活動好了~
歡迎大家多用youbike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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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3-06-10, 02:19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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