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yssy
問題就是,已經卅多年,為何還沒過追訴期??追訴期有國防部那樣算的嗎
現在的情況是,只要有類似的情況,國防部與一些人就會跳出來說不論如何都要抓、或是說如林回來對軍心士氣影響很大、或大家都投降算拉,幹嘛努力當軍人愛國甚麼的
但事實上是:
1. 真的對士氣影響很大嗎?你看現在的兵都只看蘋果日報,且不是看水果的政治新聞,你覺得林回來對一班基層會有啥影響嗎
2. 叛逃還是要付出代價的,林也不是沒付出代價,他不是卅年都沒能回來、父喪也無法奔喪、還要被你們嘴砲鞭嗎
3. 如說林叛逃會使大家想說不如一起跑算了,事實上淑上所說,你要拋離台灣的一切走、且長期不能回台,這種代價我想大家自會評斷輕重,也不會有啥人跑的。持此論者真是言重了。
4. 林若真的回來,不論是合法入境會偷渡,屆時應由檢察官通緝偵辦,審訊後看是要羈押或交保或釋放。我實在搞不清楚為何國防部能一再侵犯司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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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有網友說過
國防部是以林毅夫犯罪仍在進行式中、主張追訴期仍未結束
因為他的行為不止叛逃、還有現在仍身居敵方政府的官位
所以犯罪行為尚未結束、就沒有追訴期過期的問題
另外還有示範作用問題,如果林毅夫此案可以無事回家
豈不是召告全台灣人民、即使從軍叛逃
只要過追訴期一樣就可平安回家
到時只要任何敵方政府許以重利、當作離鄉苦幹三十年後衣錦還鄉
那對現任政府官員的忠誠會是多大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