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有人當初學電腦的目的不是為了玩遊戲
瀏覽單個文章
BEE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452
當初為了省打字費 因為每次手寫 送打字行 都要花 五六千 台元打字費。 買台 PC 近四萬......省個七八本 劇本打字費 成本就回籠了。
後來有 3 W 網路 可以到國外 下載 花花公子光 PP 女郎 又省下我每本近千元 的花花公子購買金。
另外我在外頭從不玩扔 丟銅板打 遊戲。 這下可好了...免費打遊戲樂趣無窮
2013-06-04, 08:12 PM #
20
BEE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BEE
查詢BEE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BEE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