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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UH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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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egag5
問題在於我前面說的,法律在這方面本身就存在許多為政治YY而超脫實際的東西.
比如說就像之前所舉之偽造人民幣問題,如果按你所說的嚴格按照中華民國憲法的現行解釋(又或者該說是車輪黨的詮釋)那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存在,也不具主權自然沒有貨幣發行權,那發行的東西就不叫貨幣,所以依照這種歪理那台灣人人都可以自己印人民幣,難道覺得這種鼓勵詭辯鑽漏洞的法律是好事嗎?

法院顯然認為這樣有問題,可是也不敢去挑戰憲法論述,所以移花接木來了一個有價證券說...



既然知道問題所在,如何解決問題是你們的責任
不敢挑戰憲法論述,那可以去修改憲法啊,對不對?
你說國民黨過半,修改憲法不容易過關,那就算了
你民進黨總可以有提案權,來表達修憲的意見吧?
既然認為法律超脫實際,國民兩黨都不去修改,也不去提案, 這是為哪樁?
更不要忘記,蔡公投事件....
舊 2013-05-31, 10:24 AM #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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