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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買賣一定要作功課,而且不要打馬虎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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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wi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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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94
引用:
作者
Zephyr
樓主表示 : 這一件事,快兩個月了,我剛剛才知道,問我該怎麼辦?
第一時間已經兩個月 ,況且若賣方僅是個人性質的二手物品販售 ,那也不受消保法第 19 條的規範
記憶中,大概也是這樣,先不看時間已經經過多久,一般二手交易不適用七天,除非對方是企業或是商家,像是有些店面專門賣二手貨的那種才算,如果是一般賣家,那也沒辦法。
是針對「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那個所謂七天。
2013-05-28, 01:52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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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wi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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