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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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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525
引用:
作者Zephyr
樓主表示 : 這一件事,快兩個月了,我剛剛才知道,問我該怎麼辦?

第一時間已經兩個月 ,況且若賣方僅是個人性質的二手物品販售 ,那也不受消保法第 19 條的規範


只要是網路上拍賣都算是郵購買賣的一種,
這不管是個人性質的2手物品或是新品都是一樣的,
千萬別被露天上的賣家事先免除條款給騙到,
自始都是無效的。
舊 2013-05-28, 01:52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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