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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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社會福利大多只能作到殘補式,意即:當下沒錢了給案主一點即時必需的幫助,讓案主可以不被餓死;或在案主滿足生理需求後,提供更進一步的轉介,如影片中就業服務處中所提供的。
以影片中的個案,身障人士,無基本電腦技能,不願學習,就服處的志工也只能看看目前手邊的「文書職」是否有他能作的工作,再試圖轉介救世軍這個機構試著是不是能讓案主有些轉變。
但,轉變的取決權在案主。
這也是不少社工在輔導個案、結案後,又看到案主來「報到」時,那種「特殊」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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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板上許多大大都覺得朱大的生活,並不如社會中刻板印象的必需成家立業,在問完社會刻板必須後,對朱大的生活會有幫助嗎?
恐怕幫助會比直接給他50元來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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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諮商完後,要作到的是如何幫助案主分析5w1h,然後讓案主「自己」選擇他想要的路。
並不是在公開網站中去挖掘他人隱私再去指責為什麼他不去這樣作,我想這是不尊重他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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