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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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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酢醬麵
都更法規定袋地必須要納入.

王家是早期就地合法後又改建的違建,而且房屋本身佔用鄰地,
出入通道佔用國有地.

就算什麼法都丟一邊不論,王家不都更,鄰居要都更,王家至少也得
把佔用的鄰地歸還或買下.

否則,就算王家不參與都更,房子還是會被拆除佔用鄰地的部份,再
加上扣除捷運禁建部分,王家房子被拆後已很難重建.

尤其原本佔用的是不值錢畸零地,納入都更後變天價,王家購地
成本太高根本得不償失,所以才會部分王家人已傾向同意都更.


法律也規定要留通道啊,還有既成道路的事實,何以見得是袋地?兩個法律互相衝突,不覺得有問題嗎?

另外王家沒同意過,政府的行政程序又有嚴重瑕疵,我要是王家我就先告政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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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舊 2013-05-09, 02:21 PM #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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