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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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henix
這個東西講真的
你沒實做之前也不知道會有甚麼問題
但是你如果不先做先賣 就落後你的對手一節了
等對手能做出跟你一樣的東西的時候
你已經可以做第二代了
做與不做? 大公司才有能力這樣try & error
做的好處多過不做的太多
反正試試水溫也沒差 搞不好Apple 再來就是換Google 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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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這樣沒錯,反正接下來所有人要搞的都是穿戴科技,穿戴科技不是手錶就是眼鏡,雖然眼鏡我個人覺得除了宅宅以外的人不會有人喜歡,不過實用性來說應該還是比手錶好,這次又是Google V.S. Apple ,工程宅 V.S.潮流宅,老實說不關我事的看戲,真的很有趣。
順道一提,不是try & error,這是台灣很常見的錯誤說法,應該是trial & err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