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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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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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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一些觀念
  1. 傳染病防治法58條明文第一項第四款規定:
    對自感染區入境、接觸或疑似接觸之人員、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 ,採行居家檢疫、集中檢疫、隔離治療或其他必要措施。得徵收費用,管你哪裡人。
  2. 疫情分級跟檢疫比較有關係,核發簽證則是另一回事;再者,充其量也只有受影響的疫區國未來"可能"會有報復動作,其他國家自保都來不及才懶得理你。
舊 2013-04-28, 10:48 PM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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