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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sby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私人企業做錯事就再見了,不過沒做錯也是會再見就是了...
現在為了能讓你賠錢,進公司都要房契、保證人了...

引用:
做錯事要懲處 誰敢創新

話說類似的話我以前也聽過阿
突然聽到一個副理大喊:我簽名本來就不用負責任,那只是流程的既定程序
老闆路過聽到也沒說什麼
最後責任給最下層的人揹了


引用:
葉匡時接著話鋒一轉的說,民眾想法很矛盾,鼓勵公務員創新,但做錯事又要懲處人,而創新就可能出錯,多做多錯,誰還敢做事!且做了九十九件對的事情,只做錯一件事就要處罰他,這是不對的

對於樓上有人說要看內容、不能標題殺人的,可以看這一段
這如果不是記者亂寫的話,就是標準似是而非的言論、拿A檔B,官員最會說這套
     
      
舊 2013-04-15, 12:26 A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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