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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樓上的您這是仇富, 畢竟如果買好車但不違規, 錯不在這種人身上.

凡事要對事不對人, 違規這個動作要處理, 但不是無條件對有錢人開槍.
舊 2013-03-31, 08:33 A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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