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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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1670年,劉國軒出兵消滅拍瀑拉族沙轆社「番」,番俗六考約:「沙轆番,原有數百人,為最盛,後為劉國軒殺戮殆盡,只餘六人,潛匿海口。」大肚社「番」懼怕而逃入埔里,「………鄭氏繼至,立法尤嚴,誅夷不遺妻子………,今大肚、牛罵、大甲、竹塹諸社林莽荒穢不見一人………」(裨海紀遊)。最悽慘的,要算是沙轆社了。
沙轆社原本有數百人,可是被鄭成功的部將劉國軒一進去之後,殺得只剩下6人,連小孩都不留。
永曆三十六年(西元1682年),鄭軍差派道卡斯族「土番」供勞役,接運米糧軍餉,只因為道卡斯人習慣用頭頂或背部載重,不會漢人以肩負重的方式挑物,竟然遭受鄭軍無情的鞭撻。
誠如潘英在《台灣平埔族史》一書中所中的:「鄭氏對平埔族而言,不僅是第二個外來政權,而且是不公不義的暴虐政權。」鄭成功的暴行比荷蘭人還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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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五年,北路理番同知郭恭依照總通事潘進文呈稟五項弊害說明:
1、漢佃多有捲剝重利,竟將番租乞吞十年、八年,並賄寫:「銀到田還」樣字,以致社番有田無租地。
2、漢人屢在社番田園內,盜葬墳墓,番覺向阻,反遭毀骸滋訟。
3、漢人越界私採,一週生番戕害,反敢藉「軍工匠」名色,抬屍訛索,輒滋訟累。
4、漢人多有藉名討債,闖入社內,誘**番婦。
5、漢人欺番愚昧,始則用酒煽誘借居番社,做為餌釣,盤踞日久,用銀驅番,擅將社屋折毀,希圖闢田剝利,致社番無棲身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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