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新約 舊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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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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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FIREFALCON
是啦, 你很擅長用錯誤的解讀方式去錯誤理解事實, 然後拒絕正視可以前後連貫的正確解釋.

wiki一下,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F%A5%E5%8F%B7
句號(。)或句點(.)是用於陳述句末尾的標點。文章內使用時機:「陳述句末尾的停頓,用句號。」「語氣舒緩的祈使句末尾,也用句號。」[1]「用在直述式文意已完足的句子。」[2]
在有些時候,句號也可以用在語氣舒緩的反問句的末尾。
句號表示一句話的結束,新一句話的開始,提示讀者該句的表達意思已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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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可見句號的使用是有很多情況的.
在西洋寫作中一個句子裡面不會有太多逗號, 即使在中文中一個句子裡面出現六七個逗號也是個不恰當的句子.
至於到底怎麼解釋解讀才是正確的, 應該所有國文老師都會跟你說"能正確連貫前後文"的解讀才是正確的.
至於本文, 要怎麼解釋才能...

哈哈哈哈
自有公評...

對於我一篇文.你還要分二次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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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3-02-19, 10:52 AM #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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