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新約 舊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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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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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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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山賊
解經專家所說出來的只能當做參考, 您不能拿他所說的話當作是事實; 證據力的客觀性不足的原因, 是他的證據來源是聖經; 聖經都已經被質疑正確性了, 我怎能相信他的話呢? 至多只能半信半疑..

就像您用聖經來證明聖經的正確性, 或用聖經來證明有神, 是一樣的道理, 至多只能讓人半信半疑..

一個有缺陷的東西, 是要如何自我證明它...

哪位信徒一直搞不懂 用字意的多元解釋 同樣犯了邏輯不通的問題
神絕不後悔 他們就取單一解釋(後悔的意思) 當出現一大堆後悔時 採多元解釋 嘆息 轉意...可不可以?當然可以! 但這個多元解釋卻硬要拿掉"後悔"的意思
為什麼絕不後悔的後悔就不能多元解釋?

不管中文或是英文 都不是原文 討論字意或是文字遊戲毫無意義 懂原文的人拿原文出來比對一下試看原文不後悔是用什麼字表達 後悔又用什麼字表達 就算是同一個字 語言學發展過程也會出現時代不同後來的意義跟字意的原意差很大

即使懂原文的人 除非利害到找到大量寫聖經時代的其他文字典籍 考證哪個時代的人對"後悔"是如何解釋 以及有沒有多元用法 如果做不到的 爭論下去是沒意義的

好比 我們現在習慣對"風流"是負面的解讀 古代風流是正面之詞 蘇軾的念奴嬌 赤壁懷古:大江東去,浪淘盡; 千古風流人物...(很明顯哪個時代不是負面的解釋)

當語文演變過程****現時代的差異 今日如何考據 自然是用當時哪人的行為來推論 因此 山賊兄是用神的行為做了什麼事來驗證"後悔"的意義是正確的 而不是在字典中找出多少解釋

又如 關於岳飛"莫須有"罪名 的論證 李大師是考據當時的歷史事實 他說韓世忠跑去問秦檜岳飛犯了什麼罪? 秦檜回答莫須有 這個反應很奇怪?怎麼會有個上將去問行政院長另一位上將犯了什麼事要判死刑 得到院長的回應是"不須要有"(不用罪名就可以判他死罪) 怎會如此傲慢? 根本不合常理 經再三考據 莫須是宋代的口語 意思大慨是稍安等等是有的 結果歷史記載的罪名是岳飛曾批評皇帝的座車 這就是"除了當代的口語也用做了什麼行為來推證莫須有的真正意義"

有一位名人寫了一本自己見證台灣早年的歷史 結果又被抓包 一本書在不同章節出現同一件事的數據不同 在學歷史的人眼中這本書沒啥價值 理由是即使時代久遠沒法考證數據的百分百準確 至少同一本書要前後一致 如此不嚴謹還好意思當成歷史的紀錄?

聖經是基督徒的唯一依據 也是所謂神默示寫出來的 整本聖經錯漏百出 自相矛盾的多到嚇人

說實在 不是基督徒的問題 是創造聖經的始作俑者用"神默示"把聖經鎖死 這個鎖讓聖經完全沒法處理錯誤和矛盾的地方 神默示這個最高指導原則解不開 內容出現再多矛盾信徒只能硬著頭皮找一堆似是而非及沒法說服人的怪邏輯來辯解
     
      
舊 2013-02-01, 10:34 AM #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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