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FIREFALCON
這樣說好了, 能有什麼客觀證據證明你很愛你女朋友??
鑽石? 黃金?? 兩憶???
除了你自己, 還能有誰??
可是你不也說服了那個女孩子相信你愛她?
是啦, 有些女孩子傻傻每天被家暴, 還在那邊說"不, 他只是喝多了, 其實他還是愛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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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 這已經是老掉牙的反論方式了好不好! 能不能換點新的? ...
你們教會難道沒有教新的方法嗎? 女朋友是要被已確定存在的事實 (已經有這個人了), 才能以各種方式去證明你愛她, 至於如何證明, 由當事人去傷腦筋即可..
但您若對沒被確定存在的女朋友 (有沒有這個人?) 說你愛她, 您是在對空氣說話嗎?
您都還沒確定聖經所描述的 神 存在, 要如何拿聖經證明有 神?....
拜託! 有點邏輯觀念好不好? 邏輯不是您想怎樣就怎樣, 無怪乎之前您在那邊大談 "上帝日" 時, 講得好像真有上帝日似的, 結果連最基本的遞迴驗證也沒有..
邏輯推演首要客觀, 對一切一視同仁, 包含初始假設的設定, 給定的條件, 遞迴驗證的方式等等都是, 而不是您直接主觀認定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