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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酒駕撞死送報生 英商林克穎逃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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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rc10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防備李嘉修推銷!
文章: 877
引用:
作者
西皮
雖然不知道內情如何 但結果的確令人憤恨
檢察官有權提出羈押 但必須提出羈押條件(如串供 滅證 重罪...)
不過裁定是否交保或是交保金額的是法官 檢察官倒是無此權限...
若是裁定交保 或是交保金額太低等等 檢察官不服 則可申請抗告
但仍需由上級法官評議...
大家在氣憤之餘 要先弄清楚權責與法律程序
這很基本...
個人非常贊成上述所言.
引用:
作者
小豹貓
老實說 我從以前就覺得. 全台灣最黑暗的公務機關就是海關(無論是碼頭或是機場)
移民署不是海關!!
聯合報內文明白寫出移民署 但標題卻寫關員!!
20年關員看走眼 記大過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0/7671030.shtml
這新聞的寫法似乎讓大家比較激動
而忽略了應該先探討問題出在那
再探討誰該負責.
出境管制是"入出國及移民署"的事!!
詳見下文 "4.入出國證照查驗、鑑識、許可及調查處理事項。"
http://www.immigration.gov.tw/ct.as...Node=29672&mp=1
__________________
PM說:1.
每天從大盤撈出前50漲幅,但如果沒價沒量就直接刷掉。技術面和訊號面的加權評分。
2.
三大法人買, 開心;賣要看賣了多少,有沒賣超過起漲點? 沒有?不用怕。技術面出現賣點才賣;不要大虧就是大賺。
3.資金100萬以上的分配也不要超過5個標的;做中長期降低風險,不用花大把時間盯盤真的輕鬆。
PS:
中間學習成本最高的是台指期,2024年賺的在2025年初全吐回去,然後再靠美股賺回現在的水位。
Anderson說:1.
每年2-3月利空出現時分批買金融股,不要一次買足!
2.買進時股價 + 配息 = 出場賣出的金額。 等該金融股除權日之前的1-2個星期 , 就賣出脫手。
SOED說:
選一檔追蹤sp500指數ETF,閒錢定期定額,逢低加碼,只買不賣(缺錢再賣股當生活費)。年化報酬是10~12%!
立即停止回覆所有塔綠斑網軍的造假文,以免你還幫牠們把垃圾文推向第一頁!惡蟲電爆柯文哲、悲憫殺人犯!
2013-01-30, 05:41 PM #
64
sparc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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