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西皮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中華民國
文章: 83
引用:
作者我是湯姆
這時候我非常主張私刑正義!!!

先殺那個判他 15 萬交保的檢察官, 再去殺這個該死的洋鬼子!!!



雖然不知道內情如何 但結果的確令人憤恨

檢察官有權提出羈押 但必須提出羈押條件(如串供 滅證 重罪...)
不過裁定是否交保或是交保金額的是法官 檢察官倒是無此權限...
若是裁定交保 或是交保金額太低等等 檢察官不服 則可申請抗告
但仍需由上級法官評議...

大家在氣憤之餘 要先弄清楚權責與法律程序 這很基本...
舊 2013-01-29, 08:54 PM #2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西皮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