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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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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1
文章: 701
引用:
作者小奈月
上新聞了,分手應該不遠矣...
http://tw.news.yahoo.com/%E7%A4%BE%...-104033977.html


早該分了阿 什麼很愛那都是屁話 真的愛就不會嫌

當然23歲還有競爭力 也許有機會遇到條件更好的人 但是更大的機會是遇到騙財騙色的
     
      
舊 2013-01-09, 10:54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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