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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這種標準的話,是不是汽車導航及藍芽手機通話都應該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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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3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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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29
就分心程度而言,汽車可單手操控手持設備(手機、平板電腦等),所以會有行駛中使用的危險駕駛行為;機車常見在等紅燈時掏出手機使用,而疏忽燈號改變,影響交通。
取締實務上,目前警察以拍照、攝影存證,汽車族可能因汽車前擋較暗,或使用手持設備時拿於較低位置,而難以拍到使用畫面,所以目前見報的都是機車族被開罰單。
原立法的目的,是避免因行駛中使用手持設備的危險駕駛行為,實際上只取締到影響交通的機車族,算是代罪羔羊吧!
不過等個紅燈也要Line或FB一下,也真是……
2013-01-04, 12:11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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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3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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