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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neth_tsai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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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evil
死刑和徒刑的最大差異,
在於一個永久剝奪生而為人的所有權利,一個是暫時剝奪自由權,
死刑,一次犯錯,我們就不可能將這個權利還給他
徒刑,一次犯錯,我還能將自由權還給他
在改革完成之前,一次就是一條命去填,代價高到我無法接受


我說過人類社會不是烏托邦,亦有可能永遠不會達到理想境界,故改革是不會中止的,我只好相信死刑和核武會達到嚇阻作用以維持絕大多數人的寧靜生活,事實也證明其嚇阻的確有效,我還是寄望並努力推動司法改革以期減低誤判之可能性(不論刑罰為何),但不可因誤判之可能而自廢手腳,這也是本串討論很多網友的看法~~"不可因噎廢食",因為一條被害人的命代價比加害人的還高
舊 2012-12-26, 05:35 PM #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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