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h6260029
對我來說
社會與法律機制,本來就只是讓人們有機會平等並保護基本的安全罷了
簡單的說,民主就是多數決,所以保障的是多數人的權益
雖然很殘酷,但這就是我所知道的現實
你的想法我覺得沒有錯,但最終太理想化,理想到無法具體實行
前面有網友問你,但你也說不出來具體該如何施行,只是請大家一起思考
但可惜的是社會資源有限,總不可能無限期的思考下去,然後再叫全民買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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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沒錯,
但理想性若無法先行建立,人民團體又要如何決定要站哪一邊?
之後的社會共識又要如何產生?
更重要的是透過理想性的建立,我們會清楚知道,
為了目標放棄了哪些少數人的權益,而給予他們更多尊重和感謝。
如果要遵從殘酷的叢林法則,人多拳頭大就是真理,我們又何必追求自由民主?
其實我們應該充滿歉意的感謝江國慶和他的家人,
他們用生命告訴我們,大家仰賴的司法,出了什麼問題,
讓我們重新思考死刑的意義,而不是一昧喊著[殺了XXX]。
你不能責怪我凸顯理想性問題,
看看這串文,有多少人尊重並感謝江國慶?
有人說他是廢死團體溺水的稻草
有人說他是冤罪與死刑無關
有人說他是死於軍法,不是刑法,大家不必擔心,用不到我們身上
有人說CP值,還有人嫌我滿口江國慶
或許大家都有其正確性存在,但對少數的輕蔑躍然紙上。
如果一個制度下犧牲的生命,都無法用鮮血讓我們回到原點,
重新思考死刑、思考是否該降低國家機器的權限,
全民要買單的將不只是一個江國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