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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有比較中肯的聲音了....給廢死聯盟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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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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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引用:
作者
Kenneth_tsai
其實面對各種刑罰執法者都應該[戒慎恐懼],但受害當事人是有權力[義憤填膺]的,因為人性是不可違的
至於我們這些鄉民要理性討論或爭辯不休抑或是大聲喊殺或不殺,都只是看熱鬧的而已
所有刑罰的目的都是經由處罰進而規範人類的行為並希望加害人進行自身之反省
而奪去作人的權力是對個人來說最嚴厲的處罰,藉由最嚴厲之嚇阻進而規範人不得侵害他人之生存權,或在已嚴重侵害他人生存權時,藉由剝奪自身之生存權來迫使加害人反省自身之行為,我認為並無不妥
我認同國家刑罰目的如你所說
[經由處罰進而規範人類的行為並希望加害人進行自身之反省],
所以應當公開公正的實施,叫做明正典刑
司法刑罰並不是在報私仇,受害者情緒上當然可以[義憤填膺],
但執行者不應隨之起舞,
如江國慶案中,為了搶績效、為了媒體輿論,採取了刑求。
[死刑]與[核彈]的威嚇比喻,挺值得討論的,
我們都覺得核彈能威嚇別人,就算不能至少還能報復,
可是我們都活在其威脅下,不知何時、何人會突然發射,造成巨大無法彌補的傷害
我們威嚇了可能的[敵人],代價是百姓生活的恐懼,
用一種恐懼換另一種恐懼,在恐怖平衡下找尋安寧,
這就叫做原罪嗎?
至於請教您的那個問題,
歧意點大概在於我們應該殺死一個有悔意、有人性的生命嗎(暫不論真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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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2012-12-26, 12:1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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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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