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ievil
其實你也弄不清我的重點,不是?
我第一篇文就說了,我還沒有決定死刑議題的立場,所以不必激動的將我往那邊推
江國慶的例子告訴我們,
他難道沒有訴求[證據取得的不合理或是事證不足]?
結果是?
為他申冤的老父,更清楚告訴我們[活著]才有機會洗刷冤屈,
今天若江國慶是孤家寡人一個,死的人誰會為他發言?
大家都痛恨殺人兇手,我也是,
看看自己的手掌,殺江國慶的權力是我們交出去的,
直接或間接、願意或不願意,誰殺了江國慶?
|
曾經有人吃東西噎死,那你吃不吃東西呢?
曾經有人走路被車撞死,那你走不走路呢?
只能拿少數的特例來抹煞一件事情,本末倒置嘛.....
真要論廢死,只有一種人有資格,那就是受害者或其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