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Kenneth_tsai
江國慶案帶來給社會的省思應該是當審判制度有缺失,握有極大權力的人可以操縱司法的結果而獲取個人的私利,應當改變的是補上制度的漏洞及嚴懲以個人權力影響司法判決(無論是軍法或刑法)的人,江國慶的死的確是這個社會的遺憾且無法改變,但換個角度想江國慶的死若真留下甚麼價值,也應當是加速司法制度的改革並減少個人對司法判決之影響力,絕對不是拿江國慶的死幫其他真正惡貫滿盈的人開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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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我很矛盾,這也是前面我說就死刑議題尚未決定立場的原因,
我當然希望司法公正,這是社會秩序的基石,
更期待每個犯罪者都得到應有的懲罰,並不再犯。
但真實社會是這樣運作嗎?
一個去當兵的年輕人,無辜的被處死了
在大家喝的果汁原料加入有毒塑化劑,判個一年多
「再吵!我會讓台灣的年輕人連15K都沒。」
反旺中,誰記得黃先生跟走路工無關,只記得他亂丟菸蒂
檢察官利用自行檢舉,以及分案舊規的漏洞,把案件分給自己,以利對特定被告索賄、包庇
這些[握有極大權力的人],會希望司法不被他操縱嗎?
我知道說遠了,
但這種不信任,讓我懷疑,我們該將生殺大權交給這些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