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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有比較中肯的聲音了....給廢死聯盟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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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E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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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95
引用:
作者
lievil
所以你認為[江國慶]一案,是意外或犯罪呢?
A.跟車禍一樣是意外,每個國民都有可能發生,所以要自己承擔風險
B.跟謀殺一樣是犯罪,每個國民都與可能遭遇,所以要自己承擔風險
所以死刑有機率發生在你我身上,
當發生時,你希望的是耗時良久的司法改革或乾脆沒有死刑呢?
我選司法改革...
若不改革你一樣是被搞成冤案的罪犯
被冤枉關到70∼80歲再放出來你願意?還是乾脆沒有20∼40年期刑?
這種邏輯搞下去大家都在家坐牢就好了?
2012-12-25, 11:00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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