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ievil
如果沒有正確公正的司法體系,死刑可能發生在任何人身上。
退萬步言,若真誤關一個人3,40年,至少他有命去花一億三百一十八萬五千元,
還能活著要求社會替他洗刷冤屈,
死了什麼都沒了,連堅信自己耗盡半生力量伸冤的老父,都無法為他送終.........
兇手殺的不只是受害者,還有他的家庭,江國慶的家庭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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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司法體系有缺失..
但不知道您或者是那些廢盟有沒有想過一個問題,
是不公正的司法比較多?
還是罪證確鑿的比較多?
如果您覺的不公正的司法比較多,所以死刑這種做法不適當,
但是誤關任何人,把一個人的黃金時間耗在司法程序,甚至把整個司法資源耗在一再不斷增加的"不公正司法迴圈",
反正被誤捉的可能『至少還有命花錢』?
這時我就想再問問你,那既然不公正的司法都比較多了,
您怎麼會覺的每一個冤獄都必能得到平反? 都必然能有命拿一億三百一十八萬五千元?
所以..該積極大力的推動廢除死刑?
那這樣該不該也該同時推動..廢除入監??
因為冤獄也侵犯人權,虛耗良民的精華人生,您覺的呢?
還是只管死刑犯的人權,冤獄的人權就管他去的? 那這樣的話廢死團體的人權口號一點也沒有說服力呀..
若是罪證確鑿的比較多?那這麼積極維護他們生存權,我能不能理解為企圖替罪犯減刑或免刑?
那這樣就很詭異了喔...受害者或其家屬就是活該就是了嗎?
或者是雖然司法難免有錯,即使1千或一萬次的判決出錯了一件,
捉錯了人、冤枉了人、殺錯了人,是的.無法彌補...這我很認同,
但是借這樣極少數個例子要去維護眾多重大罪犯的生存權..
或者是把司法資源耗在那多數罪證確鑿的罪犯身上,
造成司法虛耗的元兇不正是廢盟的人嗎?
只有追求更精確公正的司法才能保護人民,才能減少冤獄,
而只追求廢除死刑的訴求,只不過是把人民的安危立於危樓,
只不過是輕視受害者及其家屬的痛處而已。